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古物文獻保護與蒐集(一)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國民政府有關委員胡漢民等提議在全國教育文化基金委員會中指定的款為收購各地方古籍書畫金石及古代美術品之用即以之為中央歷史博物院及美術院之基礎經決議交國民政府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2/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圖書文物管理/古物古蹟文獻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2/1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