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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違紀案件處理(七 )

廣州市臨時參議會決議軍法審判應淮律師出庭以障人權,{#羅卓英#}電請延長廣東省盜匪案件軍法審判時期,各地軍事違紀案件處理情形,平津冀區軍紀吏治督察團工作報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05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監察(政治作戰)/違紀案件處理
  • 相關人員
    羅卓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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