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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違紀案件處理(五)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黃鎮球函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為趙琢齋請求發還房屋並賠償損失一案已轉飭本部第四補給區司令查明就近處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監察(政治作戰)/違紀案件處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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