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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違紀案件處理(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憲兵司令部及參軍處為憲兵司令部函送重慶市憲兵糾察違紀案件通報表請查照予以糾報案所列衛隊分由參軍處及政治部辦公廳管轄日後如有同樣案件請逕函該處核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6/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監察(政治作戰)/違紀案件處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6/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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