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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籲請政府抗日案(六)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華僑抗敵動員總會及軍事委員會為華僑抗敵動員總會決議向前方將士致意擁護抗戰到底案奉諭交由處轉軍委會請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1/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戰役/抗日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1/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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