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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華僑捐款(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三寶瓏郎興救濟協會及軍事委員會辦公廳為准三寶瓏郎興救濟協會函為 於二十九年度集得救濟款項法幣五十五萬元一案奉諭詢明該款已否解交財政部或其他機關並函達軍事委員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華僑事務/華僑捐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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