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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保護(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為外交部函復該部嗣後與各國修約訂立新約如有諮詢之處自當隨時請僑務委員會派員參加共同討論希查照轉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1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華僑事務/華僑保護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8/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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