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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裁判權撤廢(五)

國民政府指令立法院據呈為中葡關於取消葡萄牙在華領事裁判權及處理其他事項之換文案經本院審議請鑒核施行並請將附帶建議令飭主管機關辦理一案指令送行政院轉飭外交部分別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司法與法權/領事裁判權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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