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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基金及復興開發銀行協定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秘書處為准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函為外交財政兩部提議在海牙所簽協定付予國際兌換銀行特殊權利案經我國表示接受應早日完成手續擬請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通過備案請核示一案經本會議決准予備案等由業由國府訓令行政院轉飭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3/1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公約、協定、換文/公約、協定、換文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3/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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