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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越南通商條約(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外交部等關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為本黨駐安南總支部執行委員會呈為中法修約停頓居留地政府公布新稅則壓迫更甚請迅與法代表重訂平等互惠商約以紓僑民痛苦一案奉諭交外交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關稅條約、商約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8/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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