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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互不侵犯暨友好條約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據外交部呈報我國與臘特維亞(拉脫維亞)友好條約業於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互換竣事檢同條約全文轉呈鑒核備案並予公布一案准予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3/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友好條約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3/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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