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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等九國關稅通商條約(二)

外交部部長王正廷呈國民政府為新約規定義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定於民國十九年元旦前訂定撤廢辦法在未撤廢前上海臨時法院內關於華義人民訴訟案件義領之觀審權擬請暫予維持以免糾紛請令知江蘇省政府轉飭上海臨時法院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2/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中外條約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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