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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蘭)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外交部等呈派{#王正廷#}為全權代表與波蘭簽訂中波友好通商航海條約附加議定書批准蓋用國璽以備互換辦理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8/17
  • 相關地點
    河北-北京;江蘇-南京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外交/中外條約/中外條約總目
  • 相關人員
    胡漢民;周龍光;譚延闓;王正廷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8/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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