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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辦法

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行政院函為在抗戰時期建築廠礦徵收土地勘定界址後由主管機關呈請履行法定手續同時得進入界線內施工一案經陳奉國防最高委員為常會准予備案請轉陳飭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2/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權/土地徵收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2/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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