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各工商團體及個人獻金(二)

振濟委員會委員長孔祥熙等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准函送第四路軍政治部駐梅縣戰時工作督導團等匯上廣東梅縣各界舉辦公演得款以慰勞將士及救濟難民一案備具謝函印收請查收轉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3/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社會運動/獻金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3/3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