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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設置行署及增劃縣治

行政院院長汪兆銘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據內政部呈以准湖北省政府咨擬將該省蘄水縣改為浠水縣以免與蘄春縣名稱相混經部核明應予照辦轉請鑒核備案並請將該縣印信飭局鑄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5/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縣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5/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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