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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等行政區域調整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據內政部呈稱杭州市劃分市區擬將市組織法第五條所定特別情形按廣義解釋准其通融辦理以後各市准其呈明援案照辦一案經中央政治會議核復照准令仰轉飭遵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7/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合併、撤銷、改隸、歸建)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7/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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