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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與京滬二市劃分行政區域(一)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為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由內政部會同江蘇省政府及南京特別市政府勘定南京特別市區域江寧縣治暫緩撤廢待第二期擴充市區時再決定撤廢日期一案經國務會議決議照辦令仰該院轉飭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2/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合併、撤銷、改隸、歸建)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2/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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