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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會議

行政院院長譚延闓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據內政部擬具地方自治初入手辦法及召集蘇浙皖贛閩五省內政會議請核示一案經院會決議准予照辦至地方自治初入手辦法名稱應改為初步地方自治訓練辦法除函知內政部外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1/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內政/內政總綱/會議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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