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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房舍營繕工程管理(一)

國民政府訓令財政部有關本府文官處呈請令財政部撥給三萬元臨時建築費一案經決議令撥三萬元分三個月發之訓令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房地財產管理/房地財產管理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0000/07/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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