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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機構調整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函為據貴院轉送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南昌行營送剿匪省份各縣政府裁局改科辦法大綱一案經該會決議准予備案抄同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函請查照飭知等訓令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02/1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地方機關組織與職掌/縣政府組織與職掌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02/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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