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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機構人員編配

國民政府訓令立法院有關國務會議提議中央各院部會地方政府及各所屬機關之職員名額應予確定例如各廳處科股之一二等科股員均不宜含混規定一案經決議交立法院核辦令查照核辦具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02/0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組織與職掌/人員編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0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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