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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構設置與撤銷

監察院長于右任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據審計部呈請添設河南等五省審計處暨由上海市及湖北省審計處兼辦上海輪船招商局京滬滬杭甬兩鐵路並平漢鐵路審計事宜遵照二十三年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俟呈准國民政府分行主管部後分向商洽辦理一案請核准備案並令行政院分行交通鐵路兩部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1/3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組織與職掌/組織與職掌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1/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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