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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政治之決議(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秘書處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有關中央政治會議函為刷新中央政治改善制度整飭綱紀確立最短時期內施政中心以提高行政效率案內甲項第四款及乙項第七款經政治組審議報告應令各院部處會限十日內將非必要之所屬機關或臨時組織擬具裁併計劃並擬定最小限度之組織及員額送會核奪決議通過請查照辦理一案經國民政府會議決議分令遵照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12/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施政計劃/施政計劃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12/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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