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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進身故撫卹案(四)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陳立夫函國民政府文官處關於胡漢民等請撫卹黃景南一案經中央撫委會決定事蹟付黨史並給予一等年卹金六百元請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0/01/1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0/01/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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