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廣州中山紀念碑案

中國國民黨秘書長陳立夫函國民政府文官處據廣州中山紀念堂紀念碑建築管理委員會呈請嚴定界址永歸該會管轄一案奉批函達轉飭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4/0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揚/碑塔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4/0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