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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進褒卹案(十五)

中執會秘書處函復關於{#沈虬齋#}褒揚案中央無例可據;歸寧縣黨務指導委員會請明令褒揚{#江雨涵#}並准其子女免費入學,{#邊蔚新#}呈請褒揚{#邊振新#},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函為{#鄺其光#}呈請撫卹{#陳宏猷#}與請撫卹手續不符,{#胡斌#}{#李仁#}請撫卹{#王玄奕#}{#蔡大輔#}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9/2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相關人員
    沈虬齋;江雨涵;邊蔚新;邊振新;鄺其光;陳宏猷;胡斌;李仁;王玄奕;蔡大輔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3/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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