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革命先進褒卹案(十四)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范鴻仙先生葬事籌備委員會及參軍長呂超為范鴻仙葬期茲定二月十八日機關公祭十九日舉行祔葬總理陸園典禮屆時請派代表公祭並參加執紼一案奉諭派參軍長代表致祭並派員參加執紼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2/1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2/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