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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褒卹案(十)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司法行政部關於南洋蔴坡廣東會館瓊州會館總理林照英呈為林階平無辜久押慘死請轉呈伸雪同案林國鈞等通緝原案請予撤銷俾免冤累一案奉諭交貴部查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0/2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0/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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