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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先烈褒卹案(五)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行政院關於安徽省黨務指導委員會呈請褒揚先烈徐錫麟一案經中央執行委員會常會議決交國府酌辦在案希查照辦理等情奉諭交行政院酌議見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2/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2/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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