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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崗烈士褒揚撫卹案(四)

行政院秘書處函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關於柏文蔚函復先烈石德寬現有子女各一人先總理在日並未追贈官階給予卹典是以代為陳請一案已函內政部併案核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11/2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11/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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