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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崗烈士褒揚撫卹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關於梁棟呈為在福建省連江縣建築黃花崗七十二先烈專祠請撥款二萬元一案經行政院函復核與中央所頒規定不符似難照准等由除轉知原具呈人外函達查照轉陳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11/0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11/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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