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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花崗烈士褒揚撫卹案(二)

廣西平南縣韋益周等呈國民政府為故父韋樹模等遺族卹金逐年均各給發大洋六百元惟二十年份只給小洋六百元請迅飭廣東省政府轉令平南縣政府照章補發以維生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3/0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3/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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