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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慘案烈士公葬撫卹案(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及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關於四川會理縣民姚作聰呈為其子姚宗賢於三一八慘案殉難請照案補發二十年至二十三年之年撫卹金並將二十四年份卹金一併給領一案奉諭交行政院並送中央黨部函達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5/11/28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5/11/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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