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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官員任免(四)

國民政府文官長魏懷函監察院等為審查史靜濤許祖烈二員認為合格應予試署照敘薦任九級俸請轉陳案核依法任用仍希轉知照填簡表送部登記一案除已奉明令任免訓令飭知發還證件外函達復查照轉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2/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監察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2/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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