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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會議選舉事務機構任免案(四)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考試院長戴傳賢為司法院秘書處函復奉交國會選舉總所請分發任用張希明一案已令交司法行政部酌量任用轉函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06/10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中央機關人員任免/國民大會人員任免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06/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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