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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政策制度

上海特別市長張定璠呈國民政府為奉令擬議市政府政務官與事務官之規定一案除市長一職應作為政務官外其餘秘書長各局長及各局局秘書科長科員等自應均作為事務官以資整理是否請示遵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4/02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人事/人事總綱/政策、制度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4/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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