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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黨務活動案(一)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有關請重申軍政機關不得藉口緊急處分不經司法程序注意建捕處決黨員一案已通飭遵照辦理並轉飭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2/07/0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2/07/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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