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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運法令制定(一)

財政部長宋子文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函復關於上海修改引水章程討論會呈請由該部指派專員會同組會修訂引水章程一案應俟將來修訂該項章程時再行核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8/04/2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水運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28/04/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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