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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令制定(三)

國民政府訓令行政院直轄各機關有關鐵道部呈請轉飭所屬各機關不得逕向鐵路局請求記帳乘車或運送公物一案指令照辦訓令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3/23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鐵路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3/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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