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電信監察及防諜法令

國防最高委員會函國民政府為據軍事委員會呈請後方奸謀堅強抗戰堯見經會商行政院擬訂防止與檢舉後方奸謀方案十項請鑒核辦理等情除分別令行並將公務員家屬及同僚間相互鑒察暫行條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9/08/2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電信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8/2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