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儲蓄業務法令(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據財政部呈擬修正節約建國儲蓄券條例案經國防最高委員會決議准予修正交立法院請轉陳辦理等由業經陳奉國府令飭立法院遵照辦理並令知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9/2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貨幣金融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9/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