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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徵收法令(二)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關於杭州市商會呈為懇請修正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在地方營業稅未廢除前營利事業所得部份暫緩施行一案奉諭交行政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10/2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稅捐法令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10/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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