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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視察專員辦事處暨辦事規程

行政院代理院長宋子文呈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為外交部視察專員任期展限又滿該項專員之設置較前尤為需要擬再展期六個月一案經提會決議通過請鑒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3/03/17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外交法令/外交法令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33/03/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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