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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業管理法令(一)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及軍政部關於上海是否為特殊地點其新聞紙檢查應否停止或繼續進行等情轉請核示案奉批送中央黨部核明見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0/2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卷件結束時間
    1929/10/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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