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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豫兩省縣長及行政人員獎懲條例

行政院司法院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奉交會核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函據魯豫清鄉督辦韓復榘呈擬訂魯豫兩省各縣縣長以下各級行政人員獎懲條例一案查剿匪期內各級行政人員獎懲條例業經國民政府於二十年七月四日制定公布施行該兩省似可查照辦理無庸另訂條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1/11/19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獎懲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1/11/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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