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專職人員敘級法規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有關為修正黨務工作人員轉官敘俸辦法請轉陳辦理一案業已陳奉國民政府訓令考試院轉飭銓敘部遵照辦理函復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10/26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10/26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