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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俸給法

國民政府訓令司法院考試院為據本府文官處簽呈為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函為奉國防最高委員會常會決議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暫准以特任待遇轉請陳飭遵一案令仰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11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俸給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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