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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十三)

國民政府文官處訓令本處文書局印鑄局有關奉國民政府令據考試院呈據銓敘部呈為擬具考績各機關總員額百分比解職實施辦法四項經院加以修正轉請察核賜准通飭施行一案指令准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6/04/25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6/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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