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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四)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函國民政府為據行政院函送內政部所擬縣佐治員任用條例草案及原則當以此項條例與縣組織法有密切關係飭由行政法規整理委員會專門委員整理完後提出本會議討論並經決議交立法院考応錄案檢件函達查照飭遵並令行政院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34/05/24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卷件結束時間
    1934/05/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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